漢鐵鼎。斂口,削肩,扁圓腹,圜底,下附三蹄形足。上腹部飾對稱附耳,附耳上部呈環(huán)形,腹中部飾一周寬扁平沿凸棱。器內壁布滿煙炱痕。
鼎為古代炊具,夾砂陶制,最早出土于河南新鄭裴李崗和河北武安磁山遺址,在仰韶、良渚等新石器時代文化及夏代二里頭、商代早期的遺址中普遍使用,盛行于商、周。《說文》:“用于煮盛物品,或置于宗廟作銘功記績的禮器。統(tǒng)治者亦用作烹人的刑具鼎,三足兩耳,和五味之寶器也。”
在商周時代,祭祀時盛牲肉的鼎是被當作頭等重要的禮器看待的。夏代鑄的九鼎,甚至成為天下共主之象征。周代各級貴族還有一套用鼎制度稱為“周禮”,周禮是表示等級制度的典章制度和禮儀規(guī)定,是維護等級制度、防止“僭越”行為的工具。其名目繁多,有吉禮、嘉禮、兇禮、賓禮、軍禮等五禮。比如周禮規(guī)定了貴族飲宴列鼎的數(shù)量和鼎內的肉食種類:王九鼎(牛、羊、乳豬、干魚、干肉、牲肚、豬肉、鮮魚、鮮肉干); 諸侯七鼎(牛、羊、乳豬、干魚、干肉、牲肚、豬肉); 卿大夫五鼎(羊、乳豬、干魚、干肉、牲肚) ;士三鼎(乳豬、干魚、干肉)。可見,商周時代的用鼎制度之森嚴。
漢代統(tǒng)治者借助經(jīng)濟基礎和宗法意識形態(tài),掀起厚葬之風,陪葬時經(jīng)常沿用商周時期的列鼎制度,只不過商周時期一般用青銅器,而漢代時常用陶器陪葬。
淮北地區(qū)漢代墓葬較多,出土的漢代鼎多為陶制,其形制簡素,與商周時期銅鼎的渾厚凝重的風格大不相同,大部分應該是作為食器或者陪葬明器使用的。墓葬中陪葬的鐵器一般是農(nóng)具或者是兵器類,鐵鼎作為陪葬品比較少見。
此件鐵鼎形制規(guī)整,造型雍容,雖然銹蝕比較嚴重,但是仍然不失為一件漢代鐵鼎的代表之作。(胡均撰稿、攝影)
